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100兆瓦光伏发电矿山治理清洁能源示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迁西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迁审投资备字〔2022〕1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迁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电建迁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尹庄乡境内首钢矿区,场区中心坐标为北纬40°7"11.25",东经118°31"34.85 "。
2.2 项目建设规模: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100 兆瓦光伏发电矿山治理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利用首钢已关闭的尾矿库区建设光伏电站,项目规划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25.3824M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约为100MW。项目共安装227968块55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划分为32个光伏方阵,采取固定式支架、柔性支架30°倾角布置方式。每26 块光伏组件串为一串,每18~20个光伏组件串接入一台20汇1直流汇流箱,每274个组串接入一台3125kW集中式逆变器。 本项目在首钢2座现有厂房内改建一座35kV开关站,扩建一座110kV升压站,光伏发电单元分别经机端升压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经5回集电线路接至新建35kV开关站35kV高压开关柜,通过3回35kV线路接入110kV水厂总降变电站。(最终接入系统方式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发电模式,首年上网电量165373.6MWh,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319h;25年平均发电量155110.4 MWh,年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237.1h。
2.3 服务期限:18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6月01日。
2.4 招标范围:本监理范围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100 兆瓦光伏发电矿山治理清洁能源示范项目(项目名称)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建、安装、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全部光伏场区、开关站、配套送出线路部分相关的全过程和全方位设计审查、监理工作。 (2)土建工程:包括永久用地、临时用地的征(占)用、进场及场内交通道路、光伏及箱变等基础施工(含电缆)、场内35kV集电线路工程、接地工程、配套送出工程以及为上述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等的监理工作。 (3)安装及调试工程(含电缆、通讯):包括光伏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含光伏支架、组件安装,汇流箱、箱逆变一体机、组串式逆变器、35kV箱变、高压开关柜等以及附属设备安装、调试,场内运输等)、控制保护设备安装工程、35kV开关站及集电线路安装调试、场内配套通讯工程,配套送出工程安装调试、调试试运行以及为上述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等的监理工作。 (4)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结算、档案资料等管理工作,技术规范书审核、设计图纸审核、项目建设各阶段验收,所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各项验收、整体启动验收、投产达标组织工作、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5)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监督检查总承包和分包商的水保、环保工程的施工工作,做好日常水保、环保施工监管,按要求提交环保、水保监理方案及监理月报、季报、总结报告等监理文件,配合做好环保、水保专项验收工作。 监理工作按照三控制(进度、质量、造价)、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及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原则进行。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2.6.1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要求在监理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期为业主提前通知监理进场期(1个月)+计划总工期,具体进场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是监理服务期限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不计入现场监理服务期,不另增加费用。 非监理人原因引起总工期延长,导致现场监理服务期限延长,延长三个月以内的不增加监理费用;延长三个月以上的,从第四个月开始按照实际投入的监理人力资源同比等价原则增加监理费用。
2.6.2 中标人数量:1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及以上。(2)具备住建部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经营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必须具有两个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经验和业绩。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单,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5年及以上监理管理工作经验。(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人员数量配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土建(含道路)、电气、安全、造价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均应具有相应执业或职业资格,并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安全工程师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3.2 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4月22日0:00至2022年4月27日24: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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