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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府海创园B3、B5号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3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天府海创园B3、B5号楼物业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太行国家
 
一、招标条件

本天府海创园B3、B5号楼物业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太行国家实验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天府海创园B3、B5号楼物业服务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营业执照包含物业管理类的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系列、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系列的认证证书。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快速响应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
3.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在近3年(2020年至今)具有三个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司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类似业绩(同一项目不同年度合同的只计算一次),至少一个服务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在5万m2及以上。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注:以上项目服务内容至少涵盖环境保洁及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等)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须提供具有上述企业信誉要求的承诺函正本(格式自拟,须盖有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下述材料:
(1)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以上所有证明资料及截图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该章程应包括公司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名称或投资方。如出现上述应互相回避的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30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7月07日17时00分00秒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府海创园B3、B5号楼物业服务采购招标人为太行国家实验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府海创园B3、B5号楼物业服务采购

2.2.招标编号:TC230L0AG

2.3.项目概况:采购内容为天府海创园2号地块3、5号楼物业服务。天府海创园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集萃街619号,3、5号楼建筑面积总计约5.06万m2。

2.4.服务内容:

(1)物业管理:环境卫生、专业保洁、植物租摆、秩序维护、综合维修、会议服务等;

(2)楼内公用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运维管理:插接箱以下的供配电系统、二次供水表以下的楼内供水系统、空调等;

(3)楼内消防维保巡检;

(4)日常访客接待服务;

(5)会议、重大接待服务;

(6)临时用工服务(按甲方审核后价格标准进行结算)。

2.5.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年限为18个月,日常进行季度考核,考核不合格将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营业执照包含物业管理类的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系列、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系列的认证证书。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快速响应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

3.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在近3年(2020年至今)具有三个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司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类似业绩(同一项目不同年度合同的只计算一次),至少一个服务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在5万m2及以上。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注:以上项目服务内容至少涵盖环境保洁及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等)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须提供具有上述企业信誉要求的承诺函正本(格式自拟,须盖有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下述材料:

(1)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以上所有证明资料及截图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该章程应包括公司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名称或投资方。如出现上述应互相回避的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7月7日止,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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