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交流侧容量8.95MW,直流侧容量10.83132MWp,光伏电站容配比为1.21。本工程集电线路分为7个子系统模式,配套建设7座10kV箱式变电站+2座10kV开关柜。本工程集电线路分为7个子系统模式,系统经逆变器逆变后拟经10kV箱式变电站升压至10kV后,接入电网10kV电网。所发电量采用“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屋面面积约69610㎡。本工程采用单晶550Wp容量的组件,25年总发电量为26244.549万度,平均每年发电量为1049.782 万度。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4016.493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施工图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3年5月至2023年11月。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拟在广西农垦和牛(一期)屋面安装分布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签订合同后3天内提供接入系统报相关部门审查;
(2)项目接入系统专题报告编制,项目并网和验收相关手续的办理;
(3)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接入系统批复进行并网点改造;
(4)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安装和管理;
(5)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行、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
(6)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
(7)项目施工协调管理、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征地用地、征拆补偿、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8)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审查、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验收测试、档案验收)、并网、试运行、质保、生产准备费用内容包含的所有工作、基本预备费用内容包含的所有工作、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报批报验、竣工结算、项目相关管理工作、其他风险费用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并包含在报价中,投标人对上述情况已经完全知晓,并同意自行承担为完成本合同事项内所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风险,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合同总价之外的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2.3标段划分: /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承包资质、③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五级及以上承装类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何一成员提供均可)。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电力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机电工程 专业的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和仲裁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4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或施工)单位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施工方作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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