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电厂一期粉煤灰销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一期粉煤灰销售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惠州电厂一期粉煤灰销售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共四个标段,包括:
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的运输,保证粉煤灰及时拉运,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环境产生污染。预计销量:粉煤灰34万吨。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1标段 |
粉煤灰12万吨 |
第2标段 |
粉煤灰9万吨 |
第3标段 |
粉煤灰8万吨 |
第4标段 |
粉煤灰5万吨 |
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销售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 |
注: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为保证本项目的项目质量,同时为避免因某一标段中标人弃标或放弃履行合同对整个项目开展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可能中取一个标段标的,限中原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
2.1.2服务期限:2023年08月01日--2024年7月31日结束,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1.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购买粉煤灰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15000吨的自有灰库或租赁灰库(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资料、图纸、批复、环保备案、照片等)。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2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