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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后盐矿闭坑相关工作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4     浏览:0    
核心提示:乔后盐矿闭坑相关工作技术服务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的闭坑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云南能源投资
 

乔后盐矿闭坑相关工作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的闭坑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乔后盐矿闭坑相关工作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乔后盐矿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下属四个生产企业之一。矿山位于大理州洱源县乔后镇,东经99°46′10″,北纬26°06′13″。南距大理市121公里,东距洱源县城72公里,北距剑川62公里。矿山属中高山地形地貌、亚热带季风气候,受河谷切割形成北西向高山。东西与横断山系罗坪山脉相连。场地西部为中高山地形,中间有黑惠江从北向南流经勘查区西侧,为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海拔1810m。矿山毗邻乔后镇。矿山名称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乔后盐矿,2011年1月,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补发,授予为期20年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1016120106104,有效期限:200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0日,批准开采规模为10.00万吨/年(矿石量)。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坐标圈定。
 
2022年12月,经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乔后盐矿实施闭坑工作。为高效、合法合规完成矿山闭坑、注销采矿权工作,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辅导,按国家现行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范要求编制、评审、备案完成矿山闭坑、注销采矿权工作所需资料,业主积极配合完成矿山闭坑、注销采矿权工作。
 
2.3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 按照现行最新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要求,以成本控制为目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包括现状、生态修复)、闭坑所需报告、函件、各种申报表格等材料并指导实施。
 
2.4.2 协调好政府相关职能机构及评审机构。
 
2.4.3 竣工图:配合施工单位对竣工图进行审查。
 
2.4.4 闭坑工作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编制、报批、备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完成矿山闭坑、注销采矿权工作所需的报件材料,业主配合全面完成矿山闭坑、注销采矿权工作。具体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报批、备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及验收、矿山闭坑申请,编制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公示、备案,编制矿山闭坑方案、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公示、备案,指导矿山闭坑方案实施及施工,协调政府职能部门组织闭坑工程验收及验收报告编制报审备案工作,办理采矿权注销、闭坑资料整理归档及工作总结报告编制等,代表甲方协调政府职能部门申报办理复垦保证金和地质环境灾害基金的退赔。
 
2.4.5 参加发包人要求的与闭坑工作有关的设计联络、交底、评审、评标、合同谈判、验收等会议及相关考察调研等活动;施工期派驻现场代表,参与验收、解决施工图纸相关问题;审核审查包括竣工图在内的验收资料。
 
2.4.6 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工作开展期间,根据政府职能部门要求,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2.4.7 业主提供主要材料: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整改)》,以及《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乔后盐矿储量核实报告》及相关生产资料。
 
2.5 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本合同及发包人后续相关工作要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闭坑工并取得政府部门的批文。
 
2.6 服务期限: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开始服务,至本工作整体完成竣工验收、全部竣工资料归档及收到保证金(基金)工作总结止,工作全过程时间不超过24个月(含闭坑方案实施时间),其中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备案、6个月内完成土地复垦及验收、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制评审,并获得政府职能部门的批复文件,中合同生效后7个月内完成关闭矿山报告的编制、审核并获得政府职能部门的《受理通知书》。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认证体系:投标人需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020、2021、2022年以来,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1项相类似工作经验。
 
3.2.3 项目经理资格: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具有高级职称,承担过至少1项相类似工作负责人的经历。
 
3.2.4 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6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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