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电厂反恐怖防范达标整治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合肥电厂反恐怖防范达标整治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神皖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神皖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神皖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4日正式成立,是神皖能源全资子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变更为目前的名称,原公司名称为神皖合肥庐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梅林村,西北距合肥市75km,西距庐江县城21km,北距巢湖31km,东南距长江铜陵段约26km,北邻西河,西河航道与裕溪河航道相通,水路交通直达长江。
国能神皖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合肥地区重要的电力生产企业,装机容量大,影响着区域供电,一旦遭受恐怖袭击,将造成大面积停电,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GA 1800.2-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2 部分:火力发电企业》标准要求及安徽公司《关于公司反恐怖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能神皖办〔2021〕178号)文件要求,国能神皖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为二级反恐怖防范目标单位。公司现有安防系统已不能满足要求,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合肥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反恐怖达标整治,对全厂治安保卫安全防范系统硬件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改造,及时完成反恐怖防范达标整治。
本项目主要负责全厂治安保卫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及其后端支承设备(网络系统与存储系统)等全套系统的设备、安装与调试,提供对应配套的工程实施。
本项目的工程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后60天(不含公安机关验收时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260万及以上的安防系统工程合同业绩2个,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