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西留路 5 号太原第二热电厂
2.2 建设规模:六期 2x300MW 机组 10 、11 号锅炉 4 台引风机增容改造
2.3 计划工期:(具体现场施工时间以电网调度批准时间为准)2023 年 06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8 月 29 日,90 日历天,(单台机组现场施工时间 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10、11 号锅炉引风机增容改造项目 包括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调试、试验、培训、服务等满足 本改造工程内容的一切工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引风机增容改造工程所需要的工程设计、 设备及材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包括二次搬运)、仓储、场地拆除及恢复场地(建构筑 物及绿植)、建(构)筑物施工、设备和管道及其附件的安装(包括电气、控制系统以及与 主机系统的工艺、 电气、热控等接口)、施工场地的租赁、垃圾清运、整个引风机增容改造系统的调试、试验、消缺、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性能试验和最终交付生产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3.2. 1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近 3 年内(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300 MW 级及 以上火电机组锅炉风机的安装或改造的已投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 同证明文件和竣工报告(或投运证明等),合同证明文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的详细信息(或技术协议中含施工范围)、合同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
3.2.3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允许分包,投标人或分包单位需具有并提供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近 3 年(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1 个及以上 火力发电厂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内容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
3.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 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