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电厂二期2x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电子称重式给煤机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x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电子称重式给煤机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1.1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拟采购两台1000MW机组电子称重式给煤机12台(每台磨煤机配1台给煤机),给煤机布置在17米层,设备出力应满足2x1000MW机组运行要求。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1.2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2.1.3交货期:2024年6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工程电子称重式给煤机合同(额定给煤量≥100吨/小时)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27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