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燃料智能化验收管控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燃料智能化验收管控系统改造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代市镇东北 2.2.项目规模:4×300MW+2×6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7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具体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智能化验收管控系统改造工程(入厂煤智能验收项目),主要是完成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建设,实现全自动采制样,工期170天。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料智能化验收管控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火力发电机组入厂煤智能验收建设或改造项目等类似业绩至少3个(至少提供1个已完工项目业绩)。业绩详细情况表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内容至少应体现合同双方主体、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项目规模、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一旦发现业绩虚假,取消竞标资格。成功投用业绩证明材料应至少包括如下要求:1)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供货设备清单/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执行区间、合同签字和盖章页、合同双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 2)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验收报告;3)业主证明:指由业主单位出具的有效业绩成功投用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需加盖业主单位有效印章;4)连续运行1年以上业绩证明:连续运行1年以上运行日志截屏或其他证明材料(具体由评委认定)。近三年内正在进行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应至少包括如下要求: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供货设备清单/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执行区间、合同签字和盖章页、合同双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 7.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8.不接受最近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27 16:08到2023-05-08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