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高风险特殊作业移动监测监控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高风险特殊作业移动监测监控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系统最终实现的功能要求:防爆区域的特殊作业移动监测监控系统。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 |
20001653 |
安全防范探测监控设备-通用 |
套 |
57 |
2 |
煤制油化工公管安健环部 |
20001653 |
安全防范探测监控设备-通用 |
套 |
10 |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具体交付日期按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
2.1.4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煤制油化工仓储配送中心。
2.2 其他: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所有合同货物开箱验收合格后 18个月或合同货物签发性能验收合格证书(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 12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生产商,具有并提供所投标的物防爆合格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防爆区域的特殊作业移动监测监控系统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合同或技术参数或用户证明必须体现应用于防爆区域);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物资名称型号、关键技术参数等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08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