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热电厂工业供汽改造厂内施工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适应金桥热电厂周边企业工业用热的需要,金桥热电厂对两台300MW机组进行工业供汽改造,工业供汽汽源为机组热再热蒸汽。现工业供汽需求为80~120t/h,改造后每台机组均具备120t/h的供汽能力,两台机组互为备用。
汽机厂房内1、2号汽轮机再热热段各引一路管道至减温减压器,后至汽机房内蒸汽母管,蒸汽母管后引出两路工业蒸汽管道,一路工业蒸汽管道经减温器减温至220℃后经厂区综合管架至内蒙古鑫华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围墙外1米设计接点处。另一路直接去呼和浩特市益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工业蒸汽管道至主厂房外1米设计界限处。
2.2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工。
2.3招标范围:汽机厂房内1、2号汽轮机再热热段接口至电厂北墙外1米处用户端1(内蒙古鑫华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和电厂主厂房外1米处用户端2(呼和浩特市益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新建工业供汽工艺设备、管道及管件、支吊架、保温等的安装施工;机务部分除阀门、减温减压器、疏水泵、板冷器等甲供设备外,电热部分除流量测量装置、DCS控制系统所需软硬件、卡件、盘柜、差压变送器等甲供设备外,其余所有管道、管件、电缆、槽盒等材料的采购;所有电热控制、计量设备的安装、调试、线缆敷设;所有设备安装基础、支架的土建施工;所有的土建建材及保温安装、设备安装辅助材料的采购;系统所有热力设备的保温安装、保温辅材、附件采购;系统调试;管道吹扫、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投产。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备注: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300MW及以上机组安装或300MW及以上机组四大管道改造或300MW及以上机组工业供汽改造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28日9:00时起至2023年5月6日17:00时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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