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分公司火工品(炸药)项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物资供应分公司火工品(炸药)项目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平庄煤业物资供应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招标人采购火工品(炸药)为两年预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结算,协议期内执行项目中的数量、时间和金额先到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整包,不需划分标段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二级煤矿许用型乳化炸药 |
φ35×300g |
千克 |
32000 |
2 |
二号岩石乳化炸药 |
φ120×460mm 6kg |
千克 |
2200000 |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根以实际采购订单分批结算。
协议期:自供货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实际交货时间按双方签订采购订单规定执行。本次招标为两年度内采购参考量。实际采购量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内蒙古平庄煤业、老公营子矿、风水沟矿、六家矿、元宝山露天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无此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长期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以及合作单位的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炸药供货合同业绩2份(单笔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