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烟囱防腐改造工程已由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
2.2项目规模:24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数完成
2.4招标范围:对烟囱内壁原玻化砖防腐层及原隔烟墙的拆除;烟囱内壁基于原耐火砖外壁采用新型原装原装进口无溶剂交联渗透型防腐材料进行防腐等修复。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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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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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防腐改造工程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烟囱防腐改造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信用能源”网站(http://www.creditenergy.gov.cn/main)列入“联合惩戒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被中电联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1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记录;
1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应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14.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投标人需提供一项及以上已完成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合同签字页);
16.【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5-05 15:49到2023-05-12 17:00
递交截止时间:2023-05-29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