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厂厂内部分铁路道岔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龙华吉林厂厂内部分铁路道岔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项目单位为: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01号、1号、7号、13号、15号、17号、2号、4号,共8组木枕道岔于2004年~2006年由钢轨43kg/m木枕道岔更型为钢轨50kg/m木枕道岔。吉林厂调车作业区空间受限,铁路道岔大部分位于曲线路段,这种弯道布局加剧了钢轨的磨耗,近两年已经出现钢轨及辙岔心断裂、剥落掉块情况。另外,由于早期道岔采用木枕铺设,经过多年运行,木枕已发生腐烂、劈裂导致的无法持钉现象,现已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无法保证正常卸储煤及机组的燃煤供给。
2.1.2 招标范围:01号、1号、7号、13号、15号、17号、2号、4号,共8组木枕道岔及1组四开交叉线改造。改造后的铁路道岔采用钢轨50kg/m混凝土枕铺设,提高了机务车辆运行承载能力,设备运行状态稳定,延长检修周期,减少检修作业时间,更重要的是保证机车车辆的安全行驶,保证正常上煤。
2.1.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铁路线路的改造或施工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证明材料内容须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评价良好的综合评定,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铁路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