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北京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作范围 | 文件价格 (人民币 元) |
1 | HWZB- 2023-005- 004-001 |
驻场运维—IT基础类(北京) | 包含电投数科及其所属单位所需的桌面综合运维工程师、视讯运维工程师、安全运维工程师、网络运维工程师、主机运维工程师、机房基础设施工程师等岗位的人天服务 | 500 |
2 | HWZB- 2023-005- 004-002 |
驻场运维—应用运维类(北京) | 包含电投数科及其所属单位所需的应用运维工程师、各方向二线运维工程师、IT业务运营工程师、数据开发工程师、Python开发工程师、Java开发工程师、oracle数据库高级支持服务(非驻场)等岗位 | 500 |
3 | HWZB- 2023-005- 004-003 |
网络安全类(北京) | 包含电投数科及其所属单位所需的各方向安全运营工程师、重保时期安全运营工程师、运维工程师(网络安全管控平台)等岗位 | 500 |
4 | HWZB- 2023-005- 004-004 |
测试与项目管理类(北京) | 包含电投数科及其所属单位所需的测试工程师、项目助理岗位 | 500 |
5 | HWZB- 2023-005- 004-005 |
驻场运维(上海) | 包含电投数科及其所属单位上海区域所需的桌面综合运维工程师、视讯运维工程师、安全运维工程师、网络运维工程师、主机运维工程师、应用运维工程师等岗位 | 500 |
6 | HWZB- 2023-005- 004-006 |
驻场运维(山东) | 包含电投数科及其所属单位山东区域所需的桌面综合运维工程师、视讯运维工程师、安全运维工程师、网络运维工程师、主机运维工程师、应用运维工程师等岗位 | 500 |
7 | HWZB- 2023-005- 004-007 |
驻场运维—IT基础类(贵安新区) | 包含电投数科及其所属单位贵安新区所需的网络运维工程师、主机运维工程师、机房基础设施运维工程师、机房基础设施点检工程师等岗位 | 500 |
8 | HWZB- 2023-005- 004-008 |
软件开发类(重庆) | 包含电投数科及其所属单位所需的前、后端开发工程师、产品经理、解决方案经理等岗位 | 500 |
9 | HWZB- 2023-005- 004-009 |
实施交付类(全国各地) | 包含电投数科及其所属单位所需的数据接入实施工程师(风电场站、光伏场站、火电厂站、水电厂站)、项目经理、新能源智慧场站实施工程师等岗位。 | 500 |
10 | HWZB- 2023-005- 004-010 |
档案档案系统实施类(全国各地) | 包含电投数科及其所属单位所需的档案业务咨询专家、开发工程师(前、后端)、实施工程师、项目经理岗位 | 500 |
2、标段1、2、3、4、5、6、7、8、9通过招标推荐各标段排序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电投数科2023-2025年人天服务供应商库,但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投标人将不被推荐。标段10通过招标推荐本标段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电投数科2023-2025年人天服务供应商库,但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投标人将不被推荐。
3、招标人将与入选供应商库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通过面试确定订单,最终以实际订单数量据实结算。
4、由于项目需求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年采购量及各岗位采购比例。最终以实际订单数量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HWZB- 2023-005- 004-001 |
驻场运维—IT基础类(北京) |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 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投标人没有处于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是从事信息化技术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3.2.2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2.3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3.2.4投标人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2个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的业绩和成功案例,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的工程师应具有运维服务的相关工作经历。 |
2 | HWZB- 2023-005- 004-002 |
驻场运维—应用运维类(北京) |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投标人没有处于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是从事信息化技术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3.2.2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2.3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3.2.4投标人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2个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的业绩和成功案例,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的工程师应具有运维服务的相关工作经历。 |
3 | HWZB- 2023-005- 004-003 |
网络安全类(北京) |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投标人没有处于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是从事网络安全运营服务的公司,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3.2.2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2.3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3.2.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央企总部或所属单位网络安全运营服务或5个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值守服务项目的业绩和成功案例,并提供合 同、验收报告或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的工程师应具有安全运营或重保网络安全服务的相关工作经历。 3.2.6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运营类一级),并且为CNCERT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国家级)单位和CNNVD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技术支撑(一级)单位。 |
4 | HWZB- 2023-005- 004-004 |
测试与项目管理类(北 京) |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投标人没有处于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是从事信息化技术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3.2.2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2.3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3.2.4投标人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2个驻场测试服务项目的业绩和成功案例,并提供合同、用户报告或验收报告或等相关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的工程师应具有测试或项目助理服务的相关工作经历。 |
5 | HWZB- 2023-005- 004-005 |
驻场运维(上海) |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投标人没有处于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是从事信息化技术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3.2.2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2.3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3.2.4投标人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2个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的业绩和成功案例,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的工程师应具有运维服务的相关工作经历。 |
6 | HWZB- 2023-005- 004-006 |
驻场运维(山东) |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投标人没有处于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是从事信息化技术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3.2.2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2.3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3.2.4投标人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2个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的业绩和成功案例,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的工程师应具有运维服务的相关工作经历。 |
7 | HWZB -2023- 005-004- 007 |
驻场运维—IT基础类 (贵安新区) |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投标人没有处于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是从事信息化技术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3.2.2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2.3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3.2.4投标人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2个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的业绩和成功案例,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的工程师应具有运维服务的相关工作经历。 |
8 | HWZB- 2023-005- 004-008 |
软件开发类(重庆) |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投标人没有处于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是从事信息化技术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3.2.2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2.3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3.2.4投标人应具有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个软件开发外包业务的服务业绩和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
9 | HWZB- 2023-005- 004-009 |
实施交付类(全国各地) |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投标人没有处于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是从事信息化应术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3.2.2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2.3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3.2.4投标人应具有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个集中式发电场站数据采集接入项目的服务业绩和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
10 | HWZB- 2023-005- 004-010 |
档案档案系统 实施类(全国各地) |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投标人没有处于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是从事信息化技术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3.2.2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2.3投标人应具备驻甲方指定实施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3.2.4投标人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2个及以上档案系统建设项目业绩(验收完工业绩),其中至少1个全宗单位数量≥30个或同等企业规模的国内企业档案系统推广项目相关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已初验,需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验收证明文件); 3.2.5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具有档案系统建设项目服务的相关工作经历。 |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9日全天(北京时间) 。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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