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制油临时沥青储棚地面防渗治理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临时沥青储棚地面防渗治理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公司)是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公司, ,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 煤直接液化项目于2002年9月得到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年产油品100万吨,总建设规模为年产油品500万吨。经过数年艰苦努力,第一条生产线于2008年12月30日一次投料试车成功。目前鄂尔多斯煤制油公司设有煤液化生产中心、煤气化生产中心、环保储运生产中心、间接液化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等五个生产中心以及供销中心、质检中心、消防气防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四个直属单位。
(2)招标范围:化工公司煤制油临时沥青储棚地面防渗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土方开挖运输回填碾压、天然砂砾石回填碾压、现浇商品混凝土及养护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第五章。
(3) 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马家塔煤制油公司。
(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生产企业土建施工或道路施工合同业绩2份,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若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08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