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2.2项目规模:4号炉后屏再热器更换全部48屏管排,前数18根直管段
2.3交货期:50天
2.4招标范围:共48屏,前数18根(材质TP-304H 规格Ф63×4mm);屏高17408mm;包含活动卡块、支撑板、穿屏管、定位板、穿棚密封组件(包含套管及梳形密封板,共48屏,前数18根)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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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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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锅炉后屏再热器部分换管项目再热器管及密封组件采购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4号锅炉后屏再热器部分换管项目再热器管及密封组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没有处于或招标人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锅炉或锅炉A级部件,且在有效期内。
8.投标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两项火电机组再热器或过热器的安全投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投运证明,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合同标的、签订时间、业主联系方式等内容,投运证明需与供货合同对应,体现投运时间及用户使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5-08 09:00到2023-05-15 17:00
递交截止时间:2023-05-29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