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该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辖区,场址位于昆玉市 西南方向约 10km,距离北侧 G315 国道约 3km。
2.2 建设规模 :项 目交流测建设容量为 400MW ,直流侧总装机容量约 480MWp,划分成 125 个太阳能发电子阵, 选用 320kW 组串式逆变器。新建 220kV 升压站和储能电站各一座。
2.3 设备名称:全景监控系统设备
2.5 数量:全景监控系统设备(包含新能源紧急态控制装置 3 台,源控终端125 台, 含相应附件等);全景监控系统设备(适用于本项目建设容量, 满足《新 能源场站全景监控通用技术规范》(Q/GDW12056-2020)要求。
2.6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
2.8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日内。
2.9 招标范围:昆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十四师昆玉 4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全景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新能源紧急态控制装 置 3 台,源控终端 125 台,包含相应附件等;因本项目为能源场站全景监控系统 设备的采购工作, 若投标方在报价时有漏报、漏项的情况发生, 均视为投标方已 充分理解技术文件要求, 漏报、漏项部分已包含在其报价中。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3.1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全景监控系统设备销售供货业 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有效期内的授权 函。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 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 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 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5 月 08日 00 时至 2023 年 05 月 18 日 17 时(下载电子招 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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