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二盘区北部煤炭资源补充勘探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一、二盘区北部煤炭资源补充勘探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李家壕煤矿一、二盘区北部放采区域现工程线距1000×1000m,依据《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20),为控制的资源量,控制程度较低。开采前需提高勘探程度,进一步探明煤层赋存情况,工程线距需加密一倍,可升级为探明资源量,提高了储量控制级别;进一步查明了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情况,有利于采掘工作面布置,为矿井提供可靠的地质保障。现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李家壕煤矿一、二盘区北部放采区域进行补充勘探。
2.1.3工期:6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地质勘探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500 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地质类或地质勘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若职称证书无专业类型,需提供学历毕业证证明专业类型)。
(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煤炭资源勘查项目项目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须提供连续六个月(时间范围在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