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新区部分道路照明工程高压配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正定新区部分道路照明工程高压配电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正定新区经济发展局 以 石家庄正定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石新管经【2019】83号、石新管经【2019】63号、石新管经【2019】70号、石新管经【2020】73号、石新管经【2022】39号、石新管经【2022】22号、石新管经【2017】4号、石新管经【2015】15号、石新管经【2019】1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承宏管廊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承宏管廊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正定新区部分道路照明工程高压配电设计施工总承包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涉及正定新区隆兴路延伸(天泽大街-文正大街)、华阳路东延(太行北大街-天泽大街)、永宁路(西临济街-天泽大街)、安济路(西临济街-天泽大街)、顺平大街(崇因路-河阳路)、尉佗街(崇因路-隆兴路)、奥体街(华阳路-恒阳路)(原郑州街道路)、天宁路(新城大街-太行北大街)(原西藏西大道)、园博园大街北延路灯箱变的外电接入工程,包括外线电气、土建及箱变的电气、土建,同时负责该项目图纸向供电公司备案报批工作。
2.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正定新区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初步设计单位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1、2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注册在本单位)(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人员)应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注: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技术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的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质量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的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专职安全管理员(应为施工单位人员)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本)。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应提供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应由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项目经理应由施工单位注册执业人员担任。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3.6.6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5月12日9时00分至2023年05月18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