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煤制油工程勘察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工程勘察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于2002年9月得到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年产油品100万吨。
2.1.2招标范围: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所辖范围,涉及的工程勘察及测绘服务。
2.1.3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1.4项目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马家塔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岩土工程勘察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担任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审图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5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