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灰渣外运处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灰渣外运处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西南圈生产队的南侧,距离赤峰市 35 公里,现已有南线和北线两条公路与赤峰市相连。厂区的西北侧 4km 为元宝山煤矿1、2、3 号井。北面相距 5km 处为元宝山露天矿矿区;西面相距 11km 为国铁叶赤线上的元宝山站。东北方向相距 9km 为风水沟煤矿站,相距 15km 为国铁京通线上的安庆沟站。老哈河在电厂东南约 1.5km 处流过。厂区西侧有公路通赤峰市,相距 35km。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2、4号锅炉运行期间产生的灰渣进行处置,将灰渣运至招标人灰场指定地点,运距14公里。投标人负责操作渣仓内相关设备,将灰渣装车运输至灰场,并负责卸车以及灰场的整形压实等工作。
2 号机组为国内整套引进的第一台 600MW 燃煤机组,锅炉为原联邦德国斯坦缪勒公司制造的本生直流锅炉。4 号机组为 600MW 燃煤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引进美国燃烧工程公司(CE)技术设计制造的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控制循环汽包炉,型号为 HG-2023/17.5-HM11。2、4 号锅炉配备半湿式除渣系统,锅炉运行产生的灰焦通过捞渣机、输渣机运至渣仓内,最终由汽车外运。本次招标计划将 2、4 号锅炉运行期间产生的灰渣运至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场。
电厂的对外交通状况良好,陆地交通方便快捷:电厂已具有良好的外部公路运输条件。与入厂干道联接的公路可分别去往元宝山火车站、元宝山露天矿区、赤峰市等,上述公路皆为沥青路面,路况较好。
2.1.2招标范围:
将 2、4 号机组运行期间渣仓内的灰渣运至招标人灰场指定地点,运距约 14 公里,投标人负责灰渣的装车、运输、卸车及灰场的整形压实、洒水、覆盖等工作。
2、4 号机组运行期间产生的灰渣重量以检斤方式及发电量核算,正常情况下以检斤方式确定,遇每年 11 月 1 日-来年 3 月 30 日,在天气较冷灰渣不具备检斤的情况下,产渣量以实际发电量消耗的燃煤量进行计算。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运输线路:
运输车辆必须由招标人#5 岗出入,投标人需无条件遵从,经南庙村村级公路、兴隆坡村村级公路等运输线路到达灰场。
投标人自行考虑运输路线的现场踏勘,途中经过的村庄、公路、道口等涉及的收费及协调等事项,以及交通路政罚款、扣车等事项均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该费用。
分界与接口:
投标人负责将 2、4 号机组渣仓内灰渣运至招标人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灰场的整形压实、洒水(水源由招标人提供)、覆盖等工作。因灰渣装车需要操作的设备在投标人的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渣仓气动门、振打器、反冲洗装置、渣仓大门等。
2.1.3服务期:甲方通知外运起至乙方清理、外运完 2、4 号机组运行期间产生的20.8万吨灰渣为止。
2.1.4服务地点: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灰渣或煤炭或砂石或煤矸石或土方运输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运输服务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5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2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