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各单位防灭火剂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防灭火剂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灭火剂采购用于宁夏煤业各煤矿井下粉煤灰灌浆、三相泡沫灌注。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宁煤公司各单位 |
20002276 |
灭火剂-通用 |
KG |
7000000 |
2.1.3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2.2 其他:2.2.1交货日期:以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期限为准。
2.2.2交货地点:宁夏煤业指定交货地点。
2.2.3付款方式:本框架合同项下采购订单执行整单结算,单批次采购订单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依次类推。
2.2.4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2.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2.6协议有效期:两年。
2.2.7框架协议调价原则:本项目物资价格在协议期内不做调整。
2.2.8协议终止条件:本框架合同项下订单合同累计数量、金额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数量、总金额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框架合同执行期间,买方单条物资的采购订单累计数量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单条数量时,该框架协议项下单条物资采购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井下用泡沫灭火剂(煤矿井下粉煤灰灌浆或三相泡沫灌注用)的合同业绩3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元(业绩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业绩若为单价或框架合同,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由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的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3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