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藤县广西禾康陶瓷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云南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梧州市藤县广西禾康陶瓷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
2.4 项目概况
梧州市藤县广西禾康陶瓷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广西自治区梧州市陶瓷产 业园中和集中区藤县禾康陶瓷厂厂区,地理坐标为北纬 23°37 ,东经 111°01。在厂房屋 顶和车棚安装光伏发电系统,项目拟建容量约为 12.1418MWp。
根据厂区内光伏单元的实际分布情况,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采用 35kV 并网接入方式。
2.5 招标范围
完成梧州市藤县广西禾康陶瓷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的相关工作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手续证照获取部分:负责办理除项目备案手续外的其它证件或批件,并承担 相关费用;
(2)工程部分:光伏发电区、送出线路、屋顶结构加固、屋顶部分檩条更换、屋面彩 钢瓦更换、停车棚钢构建设等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及相关设备采购;完成后台监控、视 频监控系统等; 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机械、装卸、转运、临建、施工用水、用电、通信、 进场道路、场平、施工临时占地、属地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环境施工等措施及工作; 工程完成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备品备件、资料编制等工作;
(3)工程管理部分: 保证提供的电气设备安装和材料、附件需符合相关电气标准和规 范,并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 及接入系统设计等);自购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以及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自交接地点 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及保管(如有“仓储”或“材料设备保管”);负责完成本项目工程质量 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 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
标验收的要求; 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并完成项目相关施 工、验收资料编制、 归档,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
(4)项目并网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生产准备:负责本项目(包含进场道路、光 伏发电区、送出线路、并网相关设备等) 所有调试、试验工作,消防验收、安全验收;负 责本项目试运行,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至发包人。竣工验收后 的生产设施准备。
2.6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5 个月, 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新能源 发电) 乙级资质;
(2)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上述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 类),并具有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3.4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 10MW 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业绩。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 16 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
(1) 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 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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