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龙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区域绿化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金沙江公司旭龙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区域绿化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金沙江旭龙水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金沙江旭龙水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旭龙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德钦县与四川省得荣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游河段,是金沙江上游河段“一库十三级”梯级开发方案中的第12级。坝址左岸隶属四川省得荣县徐龙乡,右岸隶属云南省德钦县羊拉乡,下游距奔子栏镇72.8km,上游距昌波电站坝址75.5km,东南距得荣县直线距离约16km,东距甘孜州310km,南距“香格里拉”和虎跳峡分别约156km和247km,东北距成都直线距离约520km,东南距昆明直线距离约540km。
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坝址多年平均流量990m3/s,多年平均径流量313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302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7.81亿m3,死水位2294m,死库容6.55亿m3,调节库容1.26亿m3;设计洪水位2303.42m,校核洪水位2305.89m,总库容约8.47亿m3,调节库容1.26亿m3,具有日调节能力。水电站装机容量240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约105.14亿kW·h。
旭龙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区域位于电站下游右岸,距离旭龙水电站坝址4.2km,总用地面积约164870㎡,室外景观面积约137474㎡,总绿化面积约123232㎡,主要包括景观工程(含园建、绿化、盆栽等)、室外电气工程(含强电工程、弱电工程、停车门禁系统等)、室外给排水工程(绿化灌溉系统)。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金沙江公司旭龙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区域绿化施工,主要包括景观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等。
2.1.3 计划工期
本合同工程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7月1日开工,2026年6月30日完工。其中,施工工期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12个月;养护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24个月。实际进场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及以上绿化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绿化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7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2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