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厂2023-2024年柴油长协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南宁电厂2023-2024年柴油长协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南宁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南宁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广西公司南宁电厂柴油长协采购公开招标。0#柴油,规格:符合国标GB19147-2016国VI车用柴油标准,详见技术要求。合同计划起始时间为 2023年7月16日,合同期限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预估一年柴油用量800吨,终止时间以到货结算数量或日期任一满足时则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期内投标方按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后3天内到货。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横州市六景镇南局村 南宁发电有限公司油库,投标方负责将柴油倒运至招标方油罐内。结算时数量以招标方地磅计量为准,结算单价按合同注明的调价机制来执行,化验结果以招标方化验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指定1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投标人自己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指定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及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柴油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3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