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区域2023-2026年环保自行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公司宁东区域2023-2026年环保自行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招标范围为负责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环保自行监测及CEMS比对监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1.3计划施工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安排如下:
(1)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计划服务期限为2023年7月1日开始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36个月。
(2)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计划服务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32个月。
(3) 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计划服务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32个月。
(4)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计划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18个月。
(5)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环保自行监测及CEMS比对监测项目计划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18个月;脱硫废水、地下水、无组织废气、厂界环境噪声监测项目:计划服务期限为2023年07月0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36个月。
(6) 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计划服务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36个月。
2.1.4项目地点: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A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的附表,附表中须具有类别为废气,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气流速、排气温度、烟气黑度、汞、排气含湿量的检测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环保自行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项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9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