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热力系统汽水取样及化学加药装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热力系统汽水取样及化学加药装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并留有扩建条件。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套化学加药装置、2套水汽取样装置。
2.2 其他: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交货地点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加药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份及汽水取样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一个合同同时包含加药设备和汽水取样设备视为一份合同业绩,需提供2份),且提供的业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