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normal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19pt; 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MARGIN-RIGHT: 36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 高新区阳光城翡丽湾停车场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建省博益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GK]2023031
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 高新区阳光城翡丽湾停车场项目
预算金额:53.0460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标标的 |
最低车位月租金(元/位) |
场地出租年限 |
合同包承租第1年最低年租金 (元/年) |
合同包租金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1-1 |
高新区阳光城翡丽湾停车场项目 |
200.00 |
5年 |
96000.00 |
530460.60 |
5000.00 |
从第二年开始,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上浮5%。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购买 邮件形式: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相应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