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汤阴三期风电(10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汤阴三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位于汤阴县的东面,场址区属平原地貌,场地开阔,地势较为平坦,对外交通便利。具体的场址范围位于汤阴县古贤镇、五陵镇、任固镇、菜园镇和白营镇境内的一般耕地和未利用地上。风机点位避开基本农田、民居、高压线等敏感因素。
2.2汤阴三期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为1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5000kW风力发电机组。
2.3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测、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测、设计工作等。
2.4 招标风险告知: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项目取得新能源建设指标,并取得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若本项目未取得新能源建设指标,或未取得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或因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项目不具备建设条件,则不再执行本次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2.3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个100MW及以上规模陆上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风电场规模和服务内容的关键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拟任设总:拟派本项目设总须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100MW及以上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业绩合同或任命文件或能体现风电场规模和设总人员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均可,需提供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24日9:00起至2023年5月2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