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黄河公司海南分公司本次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光伏电站分别为: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黄河共和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共和特许光伏电站、羊曲光伏电站、红旗一、红旗六、红旗七、红旗八光伏电站,共计9座。目前上述光伏电站部分标识标牌存在缺失或字迹脱落,需进行重新制作、安装。
序号 |
项目业主单位 |
电站名称 |
地理位置及其他 |
1 |
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 |
各电站场址均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的塔拉滩,各电站场址区地势平缓,地形开阔完整性好,场地平均海拔2920m。电站场区气候昼夜温差较大,无霜期短,冬季严寒夏季凉爽,多年平均降水量为318.5mm。 |
2 |
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黄河共和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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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
共和特许光伏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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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红旗一、红旗六、红旗七、红旗八光伏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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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羊曲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
羊曲光伏电站 |
羊曲光伏电站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河卡镇羊曲乡吾合托村境内,场址地貌单元为黄河高阶地,地貌类型为山前冲洪积扇场。电站场址区地势平坦、开阔,平均海拔2625m。电站场区气候昼夜温差较大,无霜期短,冬季严寒夏季凉爽,多年平均降水量为318.5mm。 |
1.2招标范围
1.2.1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黄河共和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共和特许光伏电站、羊曲光伏电站、红旗一、红旗六、红旗七、红旗八光伏电站主变、户外隔离刀闸、逆变器、汇流箱、箱变、子阵道路标识牌、其它设施标识牌制作安装。
1.2.2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发包人下达开工令后60日内完成所有标识牌的制作安装。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各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标识标牌制作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2项、且单项3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标牌制作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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