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华电福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项目档案外包服务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已由华电广西能源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南宁华电福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南宁市及各项目所在地。
2.2.项目规模:南宁华电福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单位12个项目提供档案外包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对南宁华电福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单位12个项目档案开展技术咨询、整理与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负责对各参建单位产生的施工资料进行指导检查,负责对建设单位产生的项目文件进行整理、组卷和归档全过程工作,同时要保证档案整体质量,并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工作。包括:
(1)数字化加工:自备精密扫描、打印设备,负责对所指定的档案进行数字化整理、加工,扫描页面的内容要完整,保持档案原版原貌,图像清晰度达到方便阅读要求,数字化挂接量达到100%,挂接至档案“三合一”系统。
(2)过程咨询: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业务和技术咨询服务,由供应商派出图书资料与档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档案专家到项目进行定期指导检查,负责对各参建单位产生的施工资料检查、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资料齐全完成,供应商应全程积极配合,直至整改闭环。
(3)整理归档:按照国家、行业档案管理等标准对建设单位产生的项目文件建立和完善目录体系和检索体系。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8/19-QT-0302 |
南宁华电福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项目档案外包服务集中采购招标 |
南宁华电福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单位12个项目档案外包服务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宁华电福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项目档案外包服务集中采购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拟派遣至各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2名,且具有电力行业“档案管理”或“图书资料与档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登记证书和职称证书);
7.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新能源(风光电)项目档案整理或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5项及以上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性质、规模和主要工作内容及签字盖章页);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29 09:37到2023-06-03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19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