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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嘉源公司环保纸杯原材料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30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航嘉源(广州)航空用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环保纸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航嘉源(广州)航空用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环保纸杯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2196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次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招取2家供应商为南航嘉源(广州)航空用品 供应环保纸杯原材料。本项目1年总预算为20308384元人民币(含税)。本项目共招取2家供应商,初始供货比例5:5,合作期间招标人有权依据2家供应商每月供货质量及供货及时性调整后续供应商供货比例。本项目履行合同期间,若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正式发函3次及以上)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货物(正式发函3次及以上),招标人有权降低该供应商后续供货比例;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将该供应商供货比例降至0。

序号

招标内容

采购数量

单价限价

总价限价

税率

1

PLA淋膜印刷纸杯净片

64640000个

0.116

7498240

13%

2

PLA淋膜杯底

156800KG

23.88

3744384

3

PLA淋膜印刷纸杯内片

48480000个

0.111

5381280

4

PLA淋膜印刷纸杯外包纸

48480000个

0.076

3684480

合计

20308384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PLA淋膜印刷纸杯净片、

PLA淋膜杯底、

PLA淋膜印刷纸杯内片、

PLA淋膜印刷纸杯外包纸

广州市白云区飞云东街23号或招标人指定

招标人订货单分批交货,招标人下单后7日历天交货。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制造厂家须提供制造厂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4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经政府监督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样品须为含PLA淋膜的淋膜纸。如无法提供检测报告,投标人可提供在当地备案的企业标准报告复印件。要求:(1)报告中须体现产品材质信息为PLA淋膜,并且符合《GB/T 32163.2-2015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范 第2部分:可降解塑料》GB/T 19277.1-201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的相关标准;(2)投标产品所用的食品级白卡纸需符合《GB4806.7-2016》、《GB4806.8-2016》或者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

【注意:“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指检测报告中检测指标等于或严于GB4806.7-2016》、《GB4806.8-2016》】。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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