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风力发电机测风传感器原位状态评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哈密
2.2.项目规模:49.5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9/22-QT-02301 |
风力发电机测风传感器原位状态评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
针对风速风向仪,本项目中采用多普勒激光雷达技术,实现无需拆卸风速风向仪,实地、实时校准,同时结合数值模拟技术,量化风速风向仪自身的偏差及叶轮影响的数据偏差,最终实现风速风向仪原位校准,并为修正风速风向仪数据偏差提高机组发电效率提供数据支撑,通过修正风速风向仪数据偏差提高机组发电效率。 |
200 |
招标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力发电机测风传感器原位状态评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资质或CNAS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自2018年以来承担省、部级、行业、电力集团级及以上风电领域科技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课题业绩需提供申报材料或结题材料或课题批复文件或获奖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30 08:59到2023-06-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