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绿色供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赤峰高新区绿色供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解放营子乡境内,翁牛特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部、西辽河上游、科尔沁沙地西端,地处北纬42°26′—43°25′,东经117°49′—120°43′之间。南与敖汉旗和赤峰市松山区相连,西接克什克腾旗,北与林西县、巴林右旗、阿鲁科尔沁旗及通辽市开鲁县为邻,东与通辽市奈曼旗接壤。总面积为11889平方公里。
本项目选择安装63台7.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本期装机总容量为450MW。风电场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直埋电缆混合方式,接入220kV场内升压站35kV侧,通过主变压器升压接入系统,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解放营子乡境内。
建设规模:容量450MW。
2、项目名称:赤峰高新区绿色供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EPC总承包招标
3、招标范围及内容:
(1)风电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形测绘及岩土勘察、气象数据收集、风机基础沉降观测;
(2)风电项目全过程设计(不包含从升压站至开关站的外送线路设计及接入系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设备材料技术资料、初步设计及评审(含微观选址)、风机机组安全性复核、施工图设计及优化、竣工图编制等一系列工作,且设计标准必须满足行业及发包人设计要求。
(3)设备及材料:满足本风电场工程的测风塔、风机机组(含叶片)、塔筒、锚栓、风机出口电缆(含通信线缆)、箱变、集电线路(电缆及附件、导线、光缆及附件、避雷器、铁塔等)、从升压站至开关站送出线路(含光纤复合导线、避雷器、铁塔等)、储能装置及系统、新建220kV升压站内配套并网所需的所有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以及以上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及倒运(负责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从风机转运点到机位点的二次倒运、负责提供大型设备堆场并承担相应费用等)、接卸、仓储保管、验收。其中,风机(含塔筒、锚栓)、储能装置及系统由发包人选定供应商,并将采购合同平移给承包人并签订三方协议。
(4)施工范围:包括不限于施工辅助工程、进场道路、场内道路、桥梁加固、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基础、风机箱变基础及接地、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含综合楼)、储能站、升压站到对侧开关站围墙外5m之间送出线路 等部位的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含风机机组及塔筒吊装)、调试和试验检查;设备运输过程中涉及的道路改扩建、迁改线、拆迁、协调、修复等 ,消防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给排水及暖通工程、视频安防工程、场内通信工程(含公用网络接入)及临水临电的施工(过程中的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水源保护及治理、水保、环保措施保障),竣工验收前的成品看护;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联合试运、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评、水保、防雷、消防、质检、并网调试及验收、投产前试验、竣工后涉网试验、安评、安全竣工验收等)等一揽子工作;负责竣工清场;负责办理开工许可证;协助发包人办理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
(5)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指定的单位据实转支付经开关站送出的通道费;配合发包人指定的单位,开展升压站到对侧开关站送出线路的各项手续办理、征地、租地、青赔等及与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并向发包人指定的单位据实转支付相关费用。
(6)承包人负责配合发包人指定的单位进行本项目涉及的永久征地及临时租地、与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疫木处理(如有)、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迁移和清理等协调工作,并向发包人指定的单位据实转支付永久征地及临时租地费、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迁移安置补偿费;承包人负责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并承担保证金。
(7)承包人向发包人指定的单位据实转支付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山工业园内本项目配套厂房五年租金。
(8)本项目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投标人可提供本项目融资租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总额、租赁物清单、租赁期限、租赁年利率、租金支付方式及具体安排、租金还款周期及还款方式等),方案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但投标人提供的融资租赁方案不作为后续项目融资的承诺性文件。
4、工期要求:
4.1 计划工期:12个月
4.2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3 年 7月15日(暂定,具体开工时间以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3 全部机组容量并网发电日期: 2024年 7月 15 日
4.4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10月 15 日
4.5 工期总日历天数:458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且需保证全部容量并网发电日期不得晚于2024年7月15日,竣工日期不得晚于2024年10月15日。
若实际开始工作日期晚于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则4.3及4.4条所列日期相应顺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2 投标人应通过三标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5.4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累计100MW及以上规模的风力发电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需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显示合同工程内容页和签署页)。
5.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5.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7 近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5.8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8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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