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带式输送机滚筒包胶、皮带硫化服务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大海则矿井及选煤厂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输水管道从大海则煤矿铺设至中煤化工园区,西部靠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向东至榆林市60km,向北经榆林至包头310km,向西经定边至银川410km。
序号 |
维修名称 |
范围 |
备注 |
1 |
滚筒包胶 |
普通菱形包胶(20mm) |
包工包料 |
2 |
滚筒包胶 |
陶瓷包胶 |
包工包料 |
3 |
带面修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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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包料 |
4 |
冷粘接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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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包料 |
5 |
硫化接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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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包料 |
6 |
带面喷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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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包料 |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或合同据实结算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结算上限金额,以两个节点先到为准。
2.4 报价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2.5 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镇大海则煤矿
2.6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业发票,税率为13%
2.7 付款方式:
(1)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 固定综合单价×实际维修数量-考核费用
(2)每个季度维护维修等工作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维修验收合格数量乘以合同固定综合单价进行结算。乙方开具13%全额增值税维保费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90%,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维修的设备无质量问题释放10%质保金。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甲乙双方约定以不含税价格不变作为基准,调整增值税税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带式输送机滚筒包胶服务业绩或带式输送机皮带硫化服务业绩。合同内容须至少体现: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须体现服务范围、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章页等关键信息;(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6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19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6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20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