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能源二期2×35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廊坊能源二期2×35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招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廊坊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廊坊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本期工程拟在一期工程西侧建设2×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及脱硝装置,满足环保要求。两台机组最大化满足机组采暖季供热需求以及深度调峰需求。
招标范围: 廊坊能源二期2×35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配套的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发电机包括但不限于:1. 发电机本体及附件;2. 氢系统;3. 内冷水系统;4. 密封油系统;5. 励磁系统;6. 在线监测仪表;7. 热控部分。 汽轮机包括但不限于:1. 汽轮机本体;2. 本体疏水阀;3. 各类阀门;4. 附属系统;5. 热控部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超临界或超超临界汽轮机的合同业绩2份和300MW及以上等级汽轮发电机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0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