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背景和标段划分
本项目拟建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拟装机容量80WMp(直流侧)。站址中心坐标为北纬 29.599954°,东经 116.341610°,光伏电站红线范围内占地面积约1440 余亩。光伏区主要以丘陵为主,还有少量沟渠和坑塘水面,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预留二期70WMp农光互补项目扩建间隔,拟接入张青变电站。本项目属于保障性电源项目,无需配备储能。本项目接入系统暂未批复,目前暂按220kV电压等级线路接入到系统变电站。
本项目共分为A、B两个标段,A标段为“江西公司九江电厂湖口武山80MWp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光伏区和升压站)EPC总承包公开招标”,B标段为“江西公司九江电厂湖口武山80MWp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220kV外送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A标段项目招标。
2.1.2 本标段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规划容量80MWp,新建3回35kV集电线路,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安装1台150MVA/220kV主变,采用单母线形式,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
本项目拟采用575Wp及以上单晶硅太阳能N型组件,光伏组件全部采用固定支架安装(约14°倾角)。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将系统分成 21个发电单元(包括16个3.3MW、1个3MW、1个1.8MW、1个1.25MW、2个1MW方阵),全部为1500V系统方阵。组件按 26 块一串设计,每 26/27 串组件串连接到 1 台组串式逆变器,每 11/10/6/4/3 台组串式逆变器连接到1台3300/3000/1800/1250/1000kVA 箱式升压变。同步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勘察设计(详勘、测绘等)、设备采购供货(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采购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以及集电线路穿铁路和高速公路、场区围墙及围栏工程、挡土墙及护坡、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基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开展设计优化,制定标杆型光伏项目建设方案,建设精品工程,将项目建成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及国内一流智慧光伏项目。
(2)场区内新建220kV升压站:勘察设计(详勘、测绘等)、设备基础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场地平整,场内道路、电气楼(一、二期同步建设)、综合楼及辅助生产建筑工程、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按照集团规范完成电站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完成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基建视频监控系统(首年网络服务)、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涉网安全性评价、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协助招标人办理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等,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开展设计优化,制定标杆型光伏项目建设方案,将项目建成国内一流智慧光伏项目。
(3)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设备监造、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集控中心场站侧建设、可再生能源中心信息监控、集团公司态势感知系统以及光伏电站智能化建设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由招标方委托,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4)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安全生产标准化、供电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涉网安全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由招标方委托,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工作。
(5)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移交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
(6)负责工程所需的青苗补偿、水土保持补偿、办理林地占有指标(若有)有关费用、湿地占补平衡费(若有)、地上附着物拆迁赔偿、退养补偿、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许可、批文和临时用地、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所有工作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负责协调建设施工包括土地、地方性事务、纠纷等相关事宜,并承担相关协调费用。投标人需充分了解掌握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补偿协调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审慎考虑报价费用。
(7)附属设施工程应根据“环保""绿色"宗旨进行设计与建造,在常规设计基础上,增加一套智能门禁系统、一套人脸识别系统、反恐2级标准系统。
(8)承包人需在基建移交生产前完成所有设备双重命名(含光伏组件),并按国家能源集团规范张贴铭牌,命名规则由发包人提供。
(9)负责项目并网前生产准备、首条集电线路并网至竣工验收期间的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在报价中。
(10)与220kV外送线路送出工程标段分工分界:
1)与本项目外送线路工程项目分工分界点为出线构架导线挂点,构架以内(含构架,升压站套管、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等设备与220kV线路之间的架空线路)由本工程承包人负责。构架以外(不含构架)绝缘子串及挂接、接线(包括电气一次连接和通信连接)为220kV送出工程范围,220kV送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将通信线路挂接至升压站门型构架(预留至站内相关设备的线缆长度),通信线路与相关设备接线工作由本项目承包人负责。
2)OPGW光缆接线至光缆配线柜,接入光纤配线架工作由220kV外送线路承包单位负责,升压站内光缆接续盒以及出线构架导线挂点往外的材料由外线标段承包单位负责。
2.1.3 特别提醒事项
(1)由发包人承担的各项专题报告费用包括: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消纳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接入方案编制及评审、水保方案编制及评审、环评方案编制及评审、社会稳定性评估及评审、安预评报告及评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评审、压覆矿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评审、220kV送出工程相关的报告及评审,除此外其他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2)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否则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涉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除发包人前期已发生的费用)、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青苗补偿、渔业补偿、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临时性用地、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3)分包商管理除执行合同要求外,还需满足集团相关管理办法要求。
2.2 其他:总工期为_240_天,全部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但总工期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或者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国内至少具有独立承担8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至少一份合同内容包含110kV及以上升压站EPC的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完成1个8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完成1个80MWp或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80MWp或以上光伏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10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1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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