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一、招标条件
本梅江灌区工程PPP项目施工(标段一)外加剂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赣发改农经[2022]210号。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资金、项目资本金及融资。工程内容包括骨干水源工程、骨干输配水工程以及骨干排水工程。本标段包括北区淋池、黄陂、团结等子项灌片,以及会同灌片范围内的梅源、马田、鹧鸪、百胜、吉长管道等,包含范围内建安工程和环水保专项工程施工,当实施机构对工程实施范围进行调整时,买方有权同步调整相应标段实施范围。
2.2招标范围
为本标段范围内总承包项目部供应混凝土外加剂,根据初设配合比测算其中防腐剂约1530吨,高性能缓凝减水剂约408吨,引气剂约3.67吨,抗裂硅质防水剂约1377吨,实际交货数量以工程
建设实际需要为准。本项目为PPP模式,实施机构有权对工程实施范围进行调整,当实施机构对工程实施范围进行调整时,买方有权同步调整采购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
定1名中标人,承揽本工程混凝土外加剂供应。
2.3供货期
供货时间为合同生效日起24个月分批交货,应按照买方下达的月度材料供应计划供货。买方根据需要有权顺延本合同的合同期(最长顺延6个月)。在合同顺延期期间,本合同的价格和所有条款继续对双方有约束力。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加剂(需具备高性能缓凝减水剂生产销售资格)生产企业。
(2)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本次拟购产品的相关供货业绩(单项合同业绩须达300万,须提供销售合同,以及货物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
(3)财务要求:近3年(2019、2020、2021年)无连续2年亏损,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6月13日08时30分至2023年6月19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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