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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井热电公司天然气系统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3     浏览:0    
核心提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高井路区域2.2 项目概况:北京高井热电分公司生活区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高井路区域
2.2 项目概况:北京高井热电分公司生活区天然气系统地下主管线和调压站始建  于 2001 年,天然气气源通过地下主管线自北京市石景山区模式口首钢生活区供  气系统引至高井热电分公司生活区, 在高井热电分公司侧山上建一座调压站, 自  调压站引入生活区各楼。现有调压站物理位置详见下图 1,距离石门路(G109) 直线距离约 100 米,距离高井路直线距离约 300 米。
图 1——现有调压站位置
查询原始设计, 共有中压外线 1504 米, 管径 DN529×8,为焊接钢管, 并采 用环氧煤沥青加强绝缘防腐,管道埋深不小于 1.2 米,中压管道从首钢宿舍区 DN500 中压管线接出, 沿山角小区路敷设至高井路南侧, 末端设置 DN500 闸门井。 整个工程安装室外管道共计 5619.25 米, 其中中压管线Ф529×8 的 1544 米, 低
压管线Ф426×7 的 33.45 米, Ф325×7 的 912 米, Ф219×6 的 429 米, Ф159× 5 的 611 米, Ф 108×4.5 的 644 米, Ф89×4 的 1124 米, Ф57×3.5 的 405 米。 设置调压站一座,进口为Ф219×6 管线(中压) ,管口为Ф426×7 (低压) ,  并设置双管闸门井一座, 外线全部采用直埋式, 并做环氧沥青加强绝缘防腐。管 线经过高井热电分公司前排洪沟, 采用顶管方式穿越, 河底顶面 0.6 米以下敷设 Ф 1020 水泥管一根,水泥管的接缝处采用水泥加强密封,保证河水不进入水泥 管内,燃气管线敷设在水泥管内。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
原有系统迄今为止 20 余年,未进行过更换。为确保燃气系统安全运行,吸 取 2021 年 6 月 13 日湖北省十堰市燃气爆炸事件教训。(事故直接原因:燃气钢 管严重锈蚀破裂, 相关设备运行存在严重缺陷, 隐患长期得不到排查) ,保证人 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拟实施天然气系统改造,此项招标的范围为:对高井热电分 公司生活区天然气系统地下主管线进行改造, 根据实际工程量, 敷设天然气中压、 低压管线, 新建调压箱, 自调压箱引入各楼, 原有天然气管线及调压站不再使用。 此项工作主要涉及以下工作内容:
2.4.1 新建燃气外线约 4.8 千米;
2.4.2 电保护;
2.4.3 低压 DN300 过河 1 处;
2.4.4 新建 4000Nm3/h 调压箱 1 座、废除原有调压站 1 处;
2.4.5 新建 DN200 中压 A 直埋闸 1 座;
2.4.6 23 栋楼、 1308 户民用户户内燃气管道拆除、新建;
2.4.7 213 处引入口;
2.4.8 带气接线 7 处、带气切线 8 处;
2.4.9 破除及恢复路面。
具体工作量以实际设计及现场实际确认工作量为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 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和业绩:
3.2.1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以下资质条件:
(1) 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组成联合体。
(2) 项目总负责人:国家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及以上资格证书或 者高级工程师(燃气专业)职称。 (提供证件复印件)
3.2.2 投标人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具有 2 项市政燃气类 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首页、合 同工作范围页及签字页)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联合体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 设计单位, 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单 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
(1)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 专业甲 级资质, 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具有 2 项市政燃气类 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首页、合同工 作范围页及签字页)。
(2)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自2018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具有 2 项燃气类施工项目的业绩, 并 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及签字页)。
(3)项目总负责人:该项目总负责人为牵头设计单位人员,须出具国家二级建造 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高级工程师(燃气专业) 职称。 (提 供证件复印件)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招标文件编制、审查过程中,应在投标人资格条件当中设置以下否决投标条款: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 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 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 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 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2023 年 6 月 26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
 
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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