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当阳市两河镇糜城村。
2.2.项目规模:本工程规划容量为100MW,按照容配比1.4配置,直流侧光伏组件装机容量为140MWp。项目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从项目自建的110kV升压站新建1回110kV线路至110kV胡场变110kV间隔。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7月开工,2023年11月30日首个阵列并网,2023年12月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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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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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总承包 |
一座110kV升压站、100MW光伏场站施工总承包,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设计可研、设计管理、设计优化、相关手续办理。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所有设备材料采购(甲供GIS、逆变器、主变、箱变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备注甲供的设备材料除外)、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含涉网各类性能试验)、验收及开工,等合规手续办理等一揽子工作以及上述所有工作的对内对外协调工作 |
100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全部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至少3项100MW及以上光伏PC总承包(含EPC)工程业绩且至少1项完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2)至少1项110kV升压站PC总承包(含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3)至少1项110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近三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09 17:50到2023-06-16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