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一期主机DCS网络信息安全防护项目已由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余家湖临江大道。
2.2.项目规模:一期 4×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3年9月28日,实际以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01/17-QT-04701 |
一期主机DCS网络信息安全防护 |
一期一单元DCS系统、一期二单元DCS系统分别部署安全管理平台、入侵检测类系统、工控安全审计类系统、日志审计系统、主机安全防护类系统、USB端口防护类设备、工业防火墙等 |
200元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期主机DCS网络信息安全防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1项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网络安全防护改造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改造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系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9.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设备系统(包括硬件与软件)必须具有一期主机DCS系统原厂商兼容性测试证明;投标方必须具有一期主机DCS系统原厂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14 16:40到2023-06-21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