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范围: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总体部署和2023年度矿山采剥技术计划,结合一号矿山当前生产实际,拟对一号矿山梅山—四座窑采场采剥作业,由于内部机械设备能力不足,需委托外部单位实施剥离。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文件及要求”。
三.外委剥离作业区域和工程量
1.作业区域:云南天宁矿业有限公司一号矿山梅山—四座窑采场。
2.采剥总量:约376.68万m3,其中:采出矿石量103.47万吨,P₂O₅22.42%,其中Ⅱ级品矿石11.23万吨,P2O₅27.51%,Ⅲ级品矿石92.24万吨,P₂O₅21.81%。梭山排土场平均运距1800m,下坡500m,上城1300m。豹子箐一二号拦渣坝一线平均运距1600m,下坡500m,上坡1100m。
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计划调整或地质结构变化等原因,实际工程量以及土石方比例与计划量会有所出入,以最终实际完成量为准。
4.剥离期限:自合同签订开工之日起8个月内竣工。此项目工期紧,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自己投标文件中计划配置的设备及人员执行,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5.工程技术要求:严格按照一号矿山梅山—四座窑采场采剥技术方案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执行,排土场在排放过程中必须自下而上逐层碾压,确保排土场的稳定。
6.在剥离过程中,如果有废渣石直接销售,由甲方组织销售并负责运输,乙方负责装车,甲方在和乙方结算时扣除该部分运输费。
7.柴油价格以开标日油价为基准,根据每一个结算周期燃油价格上涨或下跌情况相应调整综合单价。
8.其他要求:乙方进入矿山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须具备的条件
8.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8.2、资质条件:参与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采掘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8.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项目。
8.4、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矿业工程类)及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相应操作证。
8.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17:30分前登录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