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航工程技术 沈阳基地】(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工程技术 沈阳基地2023年度冷鲜肉(猪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807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2年预估采购数量 (单位:斤) 最高单价限价 (折扣率) 参考单价 (元/斤) 报价参考依据 1 纯瘦肉(冷鲜) 140000 折扣率不得超过83% 13.94 以2023年4月13日沈阳市发改委菜篮子信息平台 /syfgw/wjgz/clzxxfbpt/jgxx/glist.htmle.ln.cn/上集市零售价格中的产品价格做为参考依据,报折扣率,超过限价(折扣率)投标无效。(纯瘦肉、排骨和五花肉的价格分别以平台集市零售价格中的猪瘦肉(13.94元/斤)、排骨(22.26元/斤)和猪腰盘(13.11元/斤)的价格作为参考单价,肥膘肉、猪蹄、猪肝、猪肘子、猪腰子、猪肚、猪头肉、猪耳、猪尾、猪大骨棒、梅肉、外脊、脊骨的价格以猪瘦肉的价格作为参考。) 2 五花肉(冷鲜) 70339 折扣率不得超过83% 13.11 3 肥膘肉(冷鲜) 10000 折扣率不得超过50% 13.94 4 排骨(冷鲜) 9800 折扣率不得超过90% 22.26 5 猪蹄(冷鲜) 10000 折扣率不得超过145% 13.94 6 猪肝(冷鲜) 10000 折扣率不得超过39% 13.94 7 猪肘子(冷鲜) 10000 折扣率不得超82% 13.94 8 猪腰子(冷鲜) 1000 折扣率不得超过110% 13.94 9 猪肚(冷鲜) 1000 折扣率不得超过150% 13.94 10 猪头肉(冷鲜) 1000 折扣率不得超过74% 13.94 11 猪耳(冷鲜) 1000 折扣率不得超过144% 13.94 12 猪尾(冷鲜) 5000 折扣率不得超过160% 13.94 13 猪大骨棒(冷鲜) 2894 折扣率不得超过70% 13.94 14 梅肉(冷鲜) 2000 折扣率不得超过105% 13.94 15 外脊(冷鲜) 2000 折扣率不得超过100% 13.94 16 脊骨(冷鲜) 2000 折扣率不得超过75% 13.94 合计 4000000元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冷鲜肉(猪肉)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飞机维修基地甲方指定的卸货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下订单后2日内乙方将货物运 如乙方托运货物的,以货物实际被运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投标人需具备政府监督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食品检验合格证,符合国家、行业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所有食品须符合国家检测要求。 2.8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2年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1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2.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