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100MW光伏电站送出工程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
2.2.项目规模:立洲水电站水光互补100MW光伏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 7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11 月 15 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配合业主开展前期专题报批项目核准工作,办理建设用地、草地使用手续,林地砍伐手续办理及林地补偿费用缴纳;设备、材料采购;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含OPGW光缆),质量监督(包括根据项目施工需要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的质量监督工作),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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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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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洲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100MW光伏电站送出工程EPC施工总承包 |
配合业主开展前期专题报批项目核准工作,办理建设用地、草地使用手续,林地砍伐手续办理及林地补偿费用缴纳;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含OPGW光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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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立洲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100MW光伏电站送出工程EPC施工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需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电力行业设计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9.投标人近 5年内(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2个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网输电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27 10:09到2023-07-0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