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哈尔乌素露天煤矿495HR电铲提升电机高端开发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括: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2.1.2招标范围:设备现状及存在问题,495HR电铲提升电机,原制造厂家是德国西门子公司,本项目对1件495HR电铲提升电机(含制动器)进行高端开发。要求提升电机(含制动器)的安装尺寸、功率、转速、绝缘等级等所有参数与进口产品保持一致,使用性能不得低于进口产品;并与495HR电铲电控系统匹配,实现进口产品的所有功能。
2.1.3开发内容:495HR电铲提升电机,原制造厂家是德国西门子公司,我公司计划高端开发1件国产495HR电铲提升电机(含制动器),本次开发内容包括配件的测绘、设计、制造、运输、质量保证等,均由投标人承担。要求高端开发的配件必须与进口配件装配参数、运行参数完全一致,并与进口配件实现完全互换,能顺利装机,性能达到或优于原装总成件,不能影响495HR电铲设备性能,保证495HR电铲稳定运行。
序号 |
名称 |
所属设备 |
单位 |
需求 数量 |
备注 |
1 |
提升电机 |
495HR |
件 |
1 |
|
2.1.4交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在180天内将所有货物交货至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物资供应中心。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495HR电铲驱动电机或2000KW及以上功率电机应用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03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