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大连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大连 不正常航班、中转航班旅客膳宿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1819。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2家合作旅行社,主要为大连国际机场南航不正常航班、中转航班旅客提供膳宿服务(酒店须具备24小时前台服务)、餐饮服务(餐饮须包括早、午、晚及宵夜)以及机场往返酒店接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700万元/2年,2家旅行社中选后按照5:5比例分配业务。 中转航班旅客住宿标准: 序号 航班类型 旅客类型 住宿标准 1 国际/地区航班 头等舱/公务舱旅客、明珠俱乐部金/银卡旅客 安排在挂牌四星级(含)以上酒店;携程评级4钻/高档型(含)以上酒店;四星级(含)标准且携程点评4.5分/高档型(含)以上酒店(B类),提供单人单间住宿,费用按房间数结算。 普通旅客 安排在挂牌四星级(含)以上酒店;携程评级4钻/高档型(含)以上酒店;四星级(含)标准且携程点评4.5分/高档型(含)以上酒店(B类),提供两人一间住宿,费用按房间数结算。 2 国内航班 头等舱/公务舱旅客 安排在挂牌四星级(含)以上酒店;携程评级4钻/高档型(含)以上酒店;四星级(含)标准且携程点评4.5分/高档型(含)以上酒店(B类),提供单人单间住宿,费用按房间数结算。 明珠俱乐部金/银卡旅客、高端经济舱 安排在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携程评级3钻/中档型(含)以上酒店;三星级(含)标准且携程点评4分/中档型(含)以上酒店(C类),提供单人单间住宿,费用按房间数结算。 普通旅客 安排在三星级(含)标准且携程点评3.5分/舒适型(含)以上酒店;携程评级2钻且携程点评3.5分/舒适型(含)知名连锁品牌酒店(D类),提供两人一间住宿,费用按房间数结算。 酒店数量要求及分类 两家旅行社均须满足南航酒店数量需求:每家有挂四星、挂三星或相当四星级、三星级标准以及商务连锁品牌酒店(相当于三星标准)至少16家(含)以上签约酒店,其中满足A类条件的酒店至少1家(含)、B类条件的酒店至少2家(含)、C类条件的酒店至少4家(含)、D类条件的酒店至少9家(含)。2家旅行社的签约酒店允许出现重复,若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签约酒店符合多个类别,可累计计数,但结算价格按照旅客类别结算。 A类:挂牌五星级(含)以上酒店;携程评级5钻/豪华型(含)以上酒店。 B类:挂牌四星级(含)以上酒店;携程评级4钻/高档型(含)以上酒店;四星级(含)标准且携程点评4.5分/高档型(含)以上酒店。 C类: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携程评级3钻/中档型(含)以上酒店;三星级(含)标准且携程点评4分/中档型(含)以上酒店。 D类:三星级(含)标准且携程点评3.5分/舒适型(含)以上酒店;携程评级2钻且携程点评3.5分/舒适型(含)知名连锁品牌酒店。 关于酒店类别,有分号并列要求的类别满足任意一项要求即可。 类别 最高限价 (元/间/天) 餐食限价 (早/中/晚/宵夜) (元/人) 车辆限价 (元/人/往返) 采购数量 A类 旺/平/淡季:400/350/300 早:30 中:40 10公里以内10元/人;10公里以外15元/人。 1家(含)以上 晚:40 宵夜:30 B类 旺/平/淡季:330/290/260 早:25 中:35 3家(含)以上 晚:35 宵夜:25 C类 旺/平/淡季:300/270/240 早:20 中:30 4家(含)以上 晚:30 宵夜:20 D类 旺/平/淡季:260/230/200 早:15 中:25 9家(含)以上 晚:25 宵夜:15 注:旺季:7/8月份、五一/十一/春节黄金周;平季:5/6/9/10月份;淡季:1/2/3/4/11/12月份。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报投标折扣率。投标人按照限价进行投标折扣率报价,即按照限价清单中所有项目的单价限价×投标折扣率(%)为每个项目的最终价。投标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报价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本项目报价分为酒店住宿费用投标折扣率、餐饮费用投标折扣率、车辆费用投标折扣率。例如,投标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单价限价×97.5%。报价人所报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次公开招标为框架采购,招标人发出的预算金额仅为在框架有效期内可能发生项目的预计数,并非完全确定的需求,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投标人在本次框架采购中中标,投标人须承诺:同意本框架合同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招标人在框架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 不正常航班、中转航班旅客膳宿服务 大连 2年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报名的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且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竞标【注意:须提供响应材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完整内容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2.5 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投标人无运输资质无法开具运输项目9%专用发票的,可以接受其主业税目对应税率的专用发票(如酒店开具住宿6%的专用发票)。另外,餐饮服务不可抵扣,应继续开具普通发票【提供已完成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