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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EPC 总承包-2023 年 7 月(都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青海 省海西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清洁供暖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4     浏览:0    
核心提示: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2.2 建设规模:对都兰县进行全
 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

2.2  建设规模:对都兰县进行全面的清洁供暖改造,总供暖面积 139.2 万平方米,其中县城察汗乌苏镇 101.9 万平米、香日德镇 37.3 万平米。设计方案:采用“以电代煤”的供 热热源改造,采用“空气源热泵+电极锅炉+储热水罐”的供暖方案。

2.3  计划工期:都兰县察汗乌苏镇一二期热源站、三期热源站、锦都热源站及香日德 镇热源站:预计 2023 年 8 月开工,(开工时间以监理人、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2024 年 9 月竣工并投运供暖。 397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青海省海西藏族自治州都兰县县城察汗乌苏镇(一二期热源站、三期热 源站、锦都热源站) 及香日德镇清洁供暖建设项目勘察及设计(含换热站改造及设备升级设 计,满足智慧化运行的要求) ,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调试试验、技术服务、竣工及验收  (包括政府竣工验收) 一体 EPC 总承包(不含热源站以外的供热系统、供水系统、围墙外 的配电网),包括但不限于:

2.4.1 勘察及设计:都兰县县城察汗乌苏镇一二期热源站、三期热源站、锦都热源站及 香日德镇热源站清洁供暖集中供热站用地红线内所有改造(不含原燃煤锅炉改造) 、新建工 程的地质勘察(含地质详勘及测量,地形图测绘等) 、施工图审查、初步设计(设代驻 场) 、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并完成评审;都兰县察汗乌苏镇一二期热源站、 三期热源站、锦都热源站及香日德热源站对应换热站改造及设备升级设计, 满足智慧化运行 的要求;原有利旧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建筑承载力、抗震能力、结构安全性等进行的评估、检 测等。

2.4.2 设备采购:本工程涉及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及二次倒运,含专用工器具及备品备件配置(具体数量及型号按照项目需求,第八章 16 条格式填报) ,所采用的 主要设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全浸没式电极式锅炉转换效率>99%  (选用全浸没式电极锅 炉) ,空气源热泵达到国家一级能效, 变压器能效应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 20052-2020)要求。

2.4.3  建筑安装:本工程涉及的新建能源站基础(包含锅炉、热泵、储热水箱等所有设 备基础) 、建筑、场内道路、电缆管沟等所有土建工程施工;根据接入的配电网线路进行配 电设施安装;供水系统及热力管道建设及连接;热工控制及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实现三种模 式控制:就地控制、集中控制及远程控制) ;所有设备安装及材料采购;消防设施施工安装, 安全警示标示牌、安全防护围栏设置安装等, 满足环保、水保、职业卫生、防雷接地、噪音 控制等方案内要求的建筑施工内容,满足消防及安全设施验收条件;施工临时设施及施工临 时用水用电, 由投标人自行实施。由招标人与第三方签订质检检测协议, 由投标人垫付相关 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中。对现有场区内影响工程建设的已有建筑物是否需要拆除进行复核, 对影响施工的原有地上地下建构筑物进行手续办理并拆除(费用自理) ,对拆除后需要恢复 的建构筑在施工完工后进行恢复至原有使用功能状态(费用自理) 。利旧设施等改造工作, 由投标人自行实施。

2.4.4  调试试验:所有设备及分系统调试、整套调试、特殊调试、消缺维护、试运行, 压力容器探伤及工作压力和超压试验等所有试验(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规程要求的所有试 验),还包括对锅炉、水箱、管道等的特殊清洗、设备性能实验等其他所有特殊试验。

2.4.5 技术服务:行政许可手续办理(含初步设计方案报审报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 等专项审批, 特种设备检验,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工程项目报建备案, 质量安全监督  备案, 施工许可证, 供电手续办理, 环保、水保、职业卫生、消防、安全及防雷接地等其他  验收,具体以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4.6 竣工及验收:包括工程验收(含防雷接地、水保、环保验收、水保验收、职业卫 生、特种设备(压力容器) 、人防、消防、安评、质监、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 单位工程验收、启动验收、移交验收、竣工验收、政府竣工验收;配合完成工程总结算、造 价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用电、用水及供热入网相关手续办理;最终交付并达到供热 公司、电网公司、地方及行业规范投运要求,工程整体档案移交、质保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培训、项目后评价、尾工消缺等各项相关联的工作。

2.4.7  土地:工程临时土地租用、补偿、恢复费用及手续办理;弃土场、市政交通通行、 供暖公司及第三方设施使用占用协调、施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工程建设外围协调;由投标人 提供办理土地证相关的资料,招标人办理永久土地征占手续及两证一书。

2.4.8 负责:热力系统供热管网与原有供热管网对接;补水系统与市政供水系统对接; 电气系统与电网公司新建线路连接;控制方式,满足就地控制、集中控制及远程控制,预留 接入西宁集控中心及青海省大数据平台远程监控接口及相关接入费用(技术要求详见新项目接入集控要求及绿能接入方案, 详见附件)。按照绿能相关文件及技术规范执行, 相关费用 列入工程量清单中。

2.4.9 工程建设外围协调(以招标人名义协调办理的相关事宜) ,工程开工及行政许可 手续办理(含初步设计方案报审报备, 两证一书, 地灾、水土保持、环保、节能评估、职业 卫生、安全、消防、人防、特种设备(压力容器) 等专项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工程项目报建备案, 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及验收, 施工许可证, 供电、供水手续办理等) ,具 体以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4.10 本项目主要改造建设内容为都兰县察汗乌苏镇一二期热源站、三期热源站、锦都  热源站及香日德镇热源站及对应热源站的换热站热控设备(压力、温度、流量等传感设备) 等进行改造建设,满足智慧监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第 2 条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若  发生某个热源站及对应换热站不进行改造建设,则按照该部分合同价扣除对应的合同金额, 不再进行未建部分结算, 投标人也不得对此提出索赔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将四个热源站  及对应换热站改造所涉及的设计、施工、安装、设备等所有费用单独报价,便于合同结算。

2.4.11 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其他项目等报价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近 5 年内须具有 1 个供暖 项目的施工业绩和 1 个清洁供暖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 工验收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1 如投标人提供的锅炉设备可为本单位生产或自行采购,锅炉设备所属厂家应具有 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B 级锅炉制造许可证、D 级及以上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证。

3.2.2 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二级 (或 B 级)及以上级别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并提供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 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 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 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在本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1 个及以上清洁供暖项目施工业绩或 EPC 业绩的管理工作经历。  (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 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 计或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应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应具有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 修许可证二级(或 B 级)及以上级别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 以上供暖项目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完) 工验收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 绩)。

(2) 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应具有并提供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清洁供暖项目的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 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 绩)。

(3)拟派项目经理须满足招标公告 3.3 的要求。

(4) 提供的锅炉设备可为本单位生产或自行采购,锅炉设备所属厂家应具有并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B 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D 级及以上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6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 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3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 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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