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塔、浆液循环泵管道及脱硫过流部件防腐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塔、浆液循环泵管道及脱硫过流部件防腐修复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罗公路72公里处左转过铁路桥直走15公里
2.2.项目规模:2*66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开始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31日,具体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批准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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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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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及脱硫过流部件防腐修复 |
对脱硫吸收塔本体、进出口烟道内部鳞片防腐查漏、修复;对浆液循环泵及附属设备进出口大小头、出口三通、三通下游90°弯头等进行拆装、查漏、衬碳化硅修复,并对其它部位的衬层进行检测;对脱硫吸收塔喷淋层喷淋管道、喷嘴按要求检查、拆除、更换、粘接、调整方向;对5台浆液循环泵700DT-A90过流部件(叶轮、蜗壳、护板)按要求修复、加工、热处理、动平衡、调试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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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管道及脱硫过流部件防腐修复】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须具有有效期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扫描件。
8.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并提供1项吸收塔防腐修复项目业绩或与此项目类似合同业绩,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提供合同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04 10:25到2023-07-1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