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华银洪江市龙船塘风电场项目(98.8MW,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212-430000-04-01-708593)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能源〔202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华银洪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8:2,招标人为大唐华银洪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深渡苗族乡。
2.2建设规模:98.8MW(14台6.7MW和1台5.0MW风力发电机组)。
2.3计划工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25日。3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风场道路施工工程(含升压站道路工程)、风机基础(含吊装平台、地基处理、箱变基础、防雷接地、锚栓及附件采购安装)、风机安装(含塔筒、箱变安装及风机设备二次倒运)、集电线路建筑和安装工程、升压站建筑和安装工程(含调试、施工临建等)、并网相关手续办理、消防工程、升压站施工供电工程、供水工程(施工后转为永久备用电源,供水水源)、甲供设备和材料卸车、保管及二次倒运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个及以上50MW级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和1个及以上50MW级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建筑安装工程或升压站或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投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
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50MW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关联性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的项目经理。
3.2.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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